金葡菌败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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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5/7 14:47:00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实现集团公司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目标。集团公司在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修订完善了《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帮扶救助实施办法》,并经集团公司*委会和集团公司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自年1月1日起实施。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最新的帮扶救助办法。

            

集团公司帮扶救助办法主要有哪几个方面?

                        

集团公司帮扶救助主要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救助,分别是困难补助、帮困助学、大病医疗互助保障。

                        

年,集团公司帮扶救助办法主要修改哪些内容?

                        

增加了重大疾病病种,提高了部分前期大病救助标准;提高了职工配偶、供养子女患大病补助标准;新增加了住院慰问补助;职工医疗费用救助标准也发生了变化。

            

助困方面

            

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怎样界定困难职工?

                        

困难职工按照生活困难程度,分别界定为特困、重困、长期一般困难及临时困难职工。

                        

困难职工界定标准有变化吗?

                        

特困、重困、临时困难职工界定没有变化,一般长期困难职工界定增加了一条。具体标准如下:

1.特困职工: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

2.重困职工:属于以下二种情况之一的职工。

(1)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集团公司定保障标准(即当年集团公司所属各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的最高额度)的职工。

(2)因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职工家庭成员)患大病,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扣除当年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是指:在医保的支付和补助及医疗费用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家庭实际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集团公司定保障标准1.5倍的职工。

3.长期一般困难职工。

(1)职工供养人口多,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集团公司定保障标准1.5倍的职工。

(2)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病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扣除当年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是指:在医保的支付和补助及医疗费用救助后个人负担部分),家庭实际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集团公司定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

(3)职工本人或配偶当年进行器官移植或患恶性肿瘤的职工。

4.临时困难职工。由于遇到各种突发灾害和临时性困难,需要进行适当救济的职工。

                        

困难补助标准与方式都有哪些?

            

共有9种,分别是:

1.差额补助。特困职工补至集团公司定当年保障标准。

2.定额补助。特、重困职工每季给予元困难补助。

3.日常补助。集团公司所属单位视职工生活困难程度,每次给予~元补助。

4.受灾补助。视困难程度给予0元~0元补助。

5.特殊补助。

(1)职工配偶、供养子女患集团公司患集团公司规定46种大病的,给予补助。心、肝、肺、肾、骨髓器官移植,补助由元提高至元;患白血病者,补助由0元提高至元;患其它大病的,给予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0元。对无经济来源的配偶、供养子女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还可再申请一次不高于元的特殊困难补助。

(2)职工患病,数额过大,生活特别困难,可申请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

6.慰问补助。

(1)走访慰问补助。领导干部走访慰问困难职工,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可给予补助。

(2)死亡慰问补助。职工及其直系亲属死亡,造成家庭临时困难,可给予一次性不超过元慰问补助(含实物)。

(3)住院慰问补助。职工首次患集团公司规定46种重大疾病及伤残住院的,可给予一次住院慰问补助并给予不高于元慰问品。接受心、肝、肺、骨髓、肾脏器官移植手术者,可给予住院慰问补助元;患白血病者可给予住院慰问补助元;患恶性肿瘤、尿*症(慢性肾衰竭透析)者,可给予住院慰问补助元;其它的可给予住院慰问补助元。

7.扶贫借款。困难职工家庭开展自救生产经营的,可给予0元~元扶贫借款。

8.技能培训。集团公司工会应根据困难职工家庭的实际,组织或鼓励困难职工家属参加技能培训。

9.社会救助。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工会应协助困难职工与*府部门对接申请救助。

            

助学方面

            

困难职工子女上学有哪些救助?

                        

1.本科、专科

特困:第一学年元,其后元/年。

重困:第一学年元,其后0元/年。

长期一般困难:第一学年0元,其后0元/年

2.中专、中技

特困/重困:第一学年元,其后元/年。

长期一般困难:第一学年元,其后元/年。

3.高中(职高)

特困/重困:每年资助0元。

长期一般困难:每年资助元。

4.初中

特困/重困:每年资助元。

5.小学

特困/重困:每年资助元。

            

困难职工多子女上学怎么救助?困难职工去世子女还助学吗?

            

特困、重困职工多子女上学的可同时申请资助。长期一般困难职工多子女上学的只资助其中一人,按学历高的资助。

特困、重困职工去世,其子女可以在职工去世后三年内继续比照特、重困职工子女助学标准资助。

                        

单亲职工家庭子女上学可以享受助学吗?

                        

可以。单职工家庭,其子女可以在职工去世后三年内比照重困职工子女助学标准资助。

            

除上述外,还有其他情况可以进行助学吗?

                        

有,今年新增加一项:职工或配偶当年进行器官移植或患恶性肿瘤的长期一般困难职工,其子女比照重困职工子女助学标准资助。

            

助医方面

            

年,助医方面有哪些变化?

                        

重大疾病及伤残病种由原来的42个调整为46个。而且提高了部分前期大病救助标准。

1.接受心、肝、肺、骨髓移植手术者,前期救助由元提高至00元;接受肾脏器官移植手术者,由00元提高至元。

2.患白血病者,前期救助由元提高至00元;患恶性肿瘤、尿*症(慢性肾衰竭透析)者,前期救助由0元提高至元。

3.患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过敏性紫癜肾病;IgA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急性(亚急性)肝坏死;中晚期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丧失;实施关节置换术;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发生重度烧伤(深Ⅱ度,或面积占体表总面积的30%以上);因病致截瘫;双目永久性失明;植物人状态,前期救助0元。

4.接受角膜移植;患败血症;坏死性胰腺炎;脑血管意外(伴肢体功能障碍);脉管炎(二级及其以上);类风湿关节炎(关节功能障碍三级及以上);急慢性骨髓炎(四肢干骨及其以上);流行性乙型脑炎;帕金森氏病;接受心脏瓣膜置换,心脏搭桥术,心脏、血管支架植入术,安装永久性心脏起博器;大面积心肌梗塞并有合并症的;肝、肺、肾、胰等全部或部分脏器切除;胸腔纵膈良性肿瘤术;接受良性脑肿瘤摘除术;截肢手术(腕关节或踝关节以上且没有责任方赔偿);急性脊髓灰质炎;羊水栓塞;重度胎盘早剥;宫外孕伴失血性休克实施手术;三胞胎以上怀孕并生产;重度、顽固性银屑病;硬皮病;糖尿病合并症;重症精神病(连续住院3个月以上)者,,前期救助0元。

                        

女职工特病救助还执行吗?

                        

执行。女职工进行子宫、卵巢、乳腺非恶性病变切除术;子宫肌瘤、卵巢肿物剥离剔除术者救助0元。而且女职工特病救助不同病种(按器官区分)可分别享受一次,且与前期大病救助可同时享受。

                        

医疗费用救助标准有哪些变化?

                        

职工治疗(含门诊)周期结束或一个自然年期满后,在医疗保险范围内,个人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及其补充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产生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元,对超出元的部分按8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10万元。

                        

职工住院有生活补助吗?

                        

有。职工患集团公司46个重大疾病及伤残病种连续住院治疗7天及以上的,在按规定享受各类救助的同时,每天可享受10元生活补助,最长时限(自然年)为天,跨年度住院可累计计算。

                        

伤残(亡)是怎么补助的?

            

职工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致残程度达1~4级的或自然、意外死亡的职工给付一次性补助0元。在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经连续抢救无效死亡,享受及未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职工,给予一次性补助00元。

                        

各项保障待遇之间有没有特定的关系?

                        

有了。1.前期大病救助与医疗费用救助、住院生活补助可同时享受。

2.患心、肝、肺、肾、骨髓、角膜器官移植,不同部位或器官恶性肿瘤(不包括原发恶性肿瘤转移),白血病的可分别享受前期大病救助;同时或先后患集团公司定其它重大疾病及伤残的,按其最高救助标准救助。

3.原患病受助职工及带病参加以大病医疗为主的互助合作保险的职工对原有疾病继续治疗而产生的费用,不再享受前期大病救助。

                        

另外,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自年起,职工缴纳的大病医疗互助合作保险金由原来的60元降到50元。

                                

详细内容请到所在单位工会了解

                                            

年1月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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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岩樊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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